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1﹞51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对近期部分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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